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函[2018]5号)。
《指南》中明确表示,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在此背景下,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委托我会组织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对本年度柯桥区46家企业进行验收。